7年,346週,2555天,61320小時,3679200分鐘,22075000秒,是我做一個青少年的時間。
13歲的時候,我非常迷戀一個男生。他很帥,又會打籃球,常常在我耳邊說一些甜言蜜語,他給我充分的暗示,表示我們心心相印。在9年級的畢業晚會上,我們一起遠離人群,在操場邊的一棵大榕樹下相擁,他還答應第二天一定會來找我。我花了一整天坐在校門口等他,但他沒有出現,我的心碎了,哭了一整個晚上,我詛咒他,我要永遠不再喜歡上任何男孩。
結果,我並沒有變得不再愛人─我改變了對他的詛咒 我交到夢想中的男性好友,不過雙方都沒有要交往的意思。所以,雖然15歲的生日很痛苦,但是我學會了整理自己的心情,直到真正對我好的人出現,這是一個很大的教訓。
雖然聽起來不太可能,但是在幾年之後,那個拋棄你的男孩或女孩就會變得一點都不重要了。今年我16歲,考試及不及格已經不再是唯一在乎的事。在過馬路時白痴跌倒,大家都在笑我的往事也已如煙。當時令自己覺得困窘或害怕的事,現在都變成了與朋友分享的笑話了
聽起來像是我在唬你,但是你現在的感覺和經驗,終有一天對你來說將不再重要,這是無庸置疑的。
= =這個好像不是被劈腿的經驗耶~是一個親密朋友低故事啦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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